從“買好車”轉型到“賣好車”,公司CEO李研珠(花名胡斐)就在梳理一個最原始的行業問題:B2B到底是什么?他擺脫身在創業戰場的喧囂,甚至跳出自己從事的汽車行業,用最本質的商業模式來拷問自己的正在嘗試的汽車電商B2B做法有沒有問題,審視自己在行業中究竟扮演一個什么樣的角色——胡斐一步一步梳理了自己想法,終于找到了自己轉型后的身份,是要做一個“Supporter”(支持者)。
賣好車聯合創始人兼CEO李研珠
李研珠:賣好車聯合創始人兼CEO。原淘寶第162號員工,花名胡斐,天貓的創始團隊成員之一。2011年加入蘑菇街創業團隊,任合伙人兼CMO。2013年6月,因身體原因離職。2014年7月,創建杭州一騎輕塵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進入汽車電商領域創業。
以下是胡斐撰文,獨家授權億邦動力網發布:
回歸本質:B2B到底有沒有譜?
我們知道互聯網已經發展了十多年,最早的電子商務就是B2B起家。當時無論是阿里巴巴、8848等等都是從B2B電子商務切入的市場。但是很遺憾,發展幾年之后,人們發現中國市場的機會在C端,于是才出現了淘寶這樣從C2C起步的電商平臺(其實做成了B2C的業務),后來toC電子商務的體量也確實完全超過了toB。
但是從去年開始,無論投資、做業務還是創業公司,大家又重新關注toB領域的發展。那么我們不禁要問,B2B到底有沒有譜?
我們先review(回顧)一下to C業務,具體來說,是在中國的to C業務的特征:
1、擁有極為廣大的目標客戶。這樣才能夠達到規模效應。
2、獲客成本足夠低,或者曾經足夠低。
3、銷售商品的購買頻次相對偏高。
4、商品利潤率足夠覆蓋獲客成本和運營成本。
用這幾個點來衡量B2B領域的業務的話,toB業務客戶少、分散、維護成本高、頻次低、線下程度高、利潤薄,看上去弊端重重。
換個角度,阿里巴巴的B2B業務,也做得沒有B2C般的(天貓、淘寶)熱火朝天。阿里都沒有做“嗨”的事,現在怎么就成了機會呢?
其實,當我們深入到一個行業之中,會發現很多客戶認為類似阿里巴巴這樣的大平臺,用同樣的一套邏輯解決所有行業的問題,這樣會出現一個弊端:無法深入行業,客戶的依賴程度也不高。
所以才會有這樣的說法:垂直領域B2B是未來的重點方向。
反觀整個互聯網,市場不會再出現超大型的平臺,也不可能再有解決所有行業類似問題的大型平臺。互聯網更應該找到自己的位置,就是幫助行業解決效率和成本的問題。我不認為互聯網顛覆過任何一個行業,更不認為互聯網是一個單獨的行業。
今年國家提出了“互聯網+”戰略,其實是國家看到了互聯網幫助產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機會。有人還在糾結“+”放在前面還是后面,我認為放在后面的才是主業。上次兩會重點談到“供給側改革”,也是在說toB領域的變化。從這個角度來說,B2B是國家看中的方向,也是中國經濟最最需要的方向。
因此,B2B是互聯網必須要去擁抱的方向,而擁抱的方式,就是垂直B2B。
深入再探:什么領域適合做垂直B2B
我認為必須滿足這幾個條件,才能說適合做垂直領域的B2B業務。
首先,必須是非壟斷行業,賣家和買家,至少有一方非常分散。如果一個行業的買家和賣家都只有幾家,那么這個行業沒什么可玩的。相反,一旦有一方非常分散,就存在信息不對稱和競爭激烈的問題,這就是互聯網可以改變的。
第二,供應鏈條足夠短,但信息和利益鏈條足夠長。如果供應鏈條足夠長,那機會在toC,這時候只要去掉中間環節,就有足夠的空間可以來做。有的行業供應鏈條非常短,甚至只有一到兩級,這種情況,生產商直接直營是最好的。
但也有這樣的行業,往往是大工業生產,必須有分布的庫存和和分層次的金融支撐,他們就不能夠直營,必須依賴鏈條中的服務者,這就加長了利益鏈條,也增加了信息鏈,比如我們所在的汽車流通行業。
第三,買家和賣家對下游利用互聯網的程度不夠高。行業玩家,無論下游是toC還是toB,加速流通都需要使用互聯網工具,如果利用程度不夠高,就會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進而導致效率降低、成本提升——這也是大家的機會。
第四,有足夠的“抓手”掌控交易環節。如果一個行業的交易,完全是封閉的,是沒有什么機會的,因為玩家們沒有辦法介入其中。只有這個行業的交易存在大量信息、物流、資金的需求,B2B才能擴大發展。
再論證:B2B需要交易,但交易需要上線嗎?
買家是企業,賣家也是企業,兩邊本身就可以通過電話、郵件、合同,就把交易形成了,其實跟互聯網真沒什么關系。
而以前的互聯網B2B,都在用一些我看起來“略怪”的路,讓買家和賣家把交易線上化。
這些“略怪”的方式包括:
1、補貼。我給你錢,你把交易流程在我這走一遍。
2、白手套。自己成為交易中的玩家,參與的交易本身,凡是過白手套手的交易,都必須是線上,實際就是做了一個黃牛。這增加了供應的鏈條而不是減少。這樣的方式,在切入市場的時候管用,但不是長遠的方法。
3、刷單。從不同的地方買來交易信息,刷到線上,這個不用解釋了。
在我看來,這樣做的原因有三個:
1、強烈的資本需求。某些人想通過刷單和補貼迅速沖量獲取融資,其實是獲取之后補貼的錢,最終往往補貼一停,交易也就停了。
2、用toC的思路玩toB,沖著規模去,重點沒有落在解決問題上。
3、市場缺乏對B2B領域的基礎認知和評判標準。市場長期用GMV、交易數衡量B2B業務的好壞,殊不知,這樣事情并沒有讓整個和行業產生增量,只是把別人的業務放在自己手里過了一道而已。
那么,回到“交易需要上線嗎”的問題。我認為:
1、不是需不需要上線,而是人家愿不愿意心甘情愿的上線的問題。如果業務真的幫助客戶解決了問題,那他就一定可以上線。
2、不是交易上線,而是交易環節上線。B2B領域的交易,和toC領域的不同,toC只需要有購買、物流、評價就可以了,而toB在整個供應鏈條的流動中有非常多的環節,這些環節都可以做到線上化。
3、要弄清楚線上要的是交易還是交易數據。很顯然,擁有交易數據對互聯網更有價值。
因此,我根本不糾結賣家跟買家的交易一定要到線上來完成這件事。
結論與選擇:B2B領域,互聯網做玩家,還是Supporter(支持者)?
上面說到了,互聯網不是一個單獨的行業。在近十年,互聯網滲透到各個行業中的速度、力度、深入程度,很容易讓人膨脹,覺得互聯網什么都能顛覆。
越在B2B領域深耕,越會發現,互聯網作為一個工具存在非常有價值,但是互聯網把自己做成一個玩家,這很容易被人玩死。
所以,在玩家和Supporter在選擇上,我堅定地選擇站在后者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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