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文件題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全文約13000字,共分6個部分33條,包括:
優化產品產業結構,著力推進農業提質增效;
推行綠色生產方式,增強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壯大新產業新業態,拓展農業產業鏈價值鏈;
強化科技創新驅動,引領現代農業加快發展;
補齊農業農村短板,夯實農村共享發展基礎;
加大農村改革力度,激活農業農村內生發展動力。
第一,對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建設及發展方向進行了明確規劃,普惠金融服務得到增強,使涉農金融機構服務“三農”宗旨進一步增強。
第二,提出了以農村信用社省級聯社再改革為突破口的農村金融改革要求,使農村改革更具現實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將更加增強農村信用社系統支農功能。
第三,吹響了金融機構下沉“三農”服務集結號,使涉農金融機構服務“三農”從口號形式上落實到具體行動上,“三農”將獲得更完備的金融服務。
第四,給了地方政府更大金融監管權,擴大了農民合作組織范圍,落實了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機制,為激活農村金融活力、提高農民金融投資風險意識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五,鼓勵農村金融服務方式和金融服務產品創新,為解決“三農”融資難、融資貴奠定了堅實基礎。
第六,突出了涉農貸款地位,建立了“三農”貸款考核機制,為督促涉農金融擴大“三農”貸款建立了激勵相容約束機制,對推動“三農”貸款“雙增”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一號文件專門提出“三農”貸款統計要求,這尚屬首次。
第七,完善了農村保險機制,增強了涉農保險品種、擴大了涉農保險范圍,探索建立農業補貼、涉農信貸、農產品期貨和農業保險聯動機制,為“三農”穩健發展撐起了“保護傘”。
強化激勵約束機制,確保“三農”貸款投放持續增長。
支持金融機構增加縣域網點,適當下放縣域分支機構業務審批權限。
對涉農業務較多的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差別化考核辦法。
落實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
支持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等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立足縣域,加大服務“三農”力度,健全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
規范發展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嚴格落實監管主體和責任。
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鼓勵發展農業互助保險。
支持國家開發銀行創新信貸投放方式。
完善農業發展銀行風險補償機制和資本金補充制度,加大對糧食多元市場主體入市收購的信貸支持力度。
深化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對達標縣域機構執行優惠的存款準備金率。
加快完善郵儲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運作機制,研究給予相關優惠政策。
抓緊研究制定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改革方案。
優化村鎮銀行設立模式,提高縣市覆蓋面。
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利用互聯網技術,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小額存貸款、支付結算和保險等金融服務。
推進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
支持金融機構開展適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訂單融資和應收賬款融資業務。
深入推進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探索開展大型農機具、農業生產設施抵押貸款業務。
加快農村各類資源資產權屬認定,推動部門確權信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共享。
持續推進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開發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的保險產品,采取以獎代補方式支持地方開展特色農產品保險。
鼓勵地方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持擴大農產品價格指數保險試點。
探索建立農產品收入保險制度。
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上市融資、發行債券、兼并重組。
在健全風險阻斷機制前提下,完善財政與金融支農協作模式。
鼓勵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
擴大銀行與保險公司合作,發展保證保險貸款產品。
深入推進農產品期貨、期權市場建設,積極引導涉農企業利用期貨、期權管理市場風險,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
嚴厲打擊農村非法集資和金融詐騙。
積極推動農村金融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