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一直討論B2B的內容;對于B2B的理解,從傳統產業維度和從互聯網維度看這個B2B是完全不同的;一些從互聯網維度考慮的出發點,是從B2C的經驗而來的,所以想講講B2B與B2C的不同。
2C的客戶,一般買產品的人或者是用戶本人,或者非常了解用戶的需求;購買者的利益與使用者的利益是一致的。
2B的客戶,通常購買者與產品的使用者不一致。比如對于一家企業而言,2B產品的采購一般是采購部門負責;而2B產品的用戶或者是產品研發部門、或者是產品生產部門,而對于貿易公司而言,產品的用戶是產品的銷售。而購買者的利益大部分與使用者或者公司的利益是不一致的。
因為采購部門的利益與公司利益并不完全一致:采購部門很多時候并不是真正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所以2B生意互聯網化宣傳的信息透明,是很多采購部門抵觸的。例外就是公司還非常小,公司負責采購的就是公司老板本人,這樣的企業B2B信息平臺是有價值的。
因為采購部門的考核點與2B產品的使用者的考核點是不同的,所以很多時候決定2B的采購的部門,是需要采購與研發部門(或者生產部門或者銷售部門)共同做采購決策的。那么單純的提供信息的B2B平臺的價值在哪里?
是平臺保證信息透明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采購部門一定抵觸。
是平臺的聚合效應嗎?2B用戶對需求的差異性大,很難形成2C用戶的聚合效應。
我看到的B2B平臺更多的價值是幫助營銷;而需要營銷更多的B2B的用戶是貿易公司,這里就有一個矛盾,其實貿易公司是電子商務平臺要顛覆的行業啊,電子商務平臺就是打掉中間環節,而貿易公司算事中間環節吧。
因為B2B采購角色比B2C復雜,所以B2B平臺單純做信息服務,一方面阻力大,另外一方面互聯網的聚合效應很難形成。
B2C的產品銷售出去,消費者直接使用,這個周期相對較短。
而B2B的產品,用戶可能是在研發新產品的時候,需要找一些有獨特功能的產品,這樣才需要尋找新的供應商;這樣的B2B平臺的信息是有價值的。將來一旦產品研發出來,批量生產,這樣的產品的用量很大之后,用戶還需要通過B2B平臺采購嗎?
B2B的產品,用戶如果是產品生產部門的,如果只是單純的B2B的信息服務,好像這種可能不存在。
B2B產品還有另外一個維度需要考慮:有些產品是客戶定制的,有些產品是通用的,有些B2B平臺上的信息是產能(或者設計能力)信息。
對于客戶定制產品,是沒有必要上B2B平臺的;
對于通用產品,其產品屬性與B2C的類似,B2B信息平臺會有價值;這部分通用產品多是通過各種中間渠道銷售,這部分特點,是適合衛哲發表的B2B演講特點的內容的。
另外產能(設計能力)信息,這部分信息對接之后呢?
正式因為產品特點的不同,對于B2B信息服務平臺而言,價值是不同的。
互聯網開始成為2B的工具,就一定要解決這個產業內的難點。
而互聯網創造價值,一方面是改變信息流的速度;一方面是通過匯聚效應;或者通過工具降低了使用者門檻(比如專業的采購需要對行業非常熟悉,使用了工具就可以讓沒有經驗的人可以采購)。
只有了解的產業內的痛點,才能根據互聯網的特點,才能形成B2B平臺價值。
對于2C而言,B2C的平臺提供者,本身就可以是2C的用戶,自己就可以代表一部分需求。所以對于2C的平臺,可以沒有行業背景的門檻。而對于2B的平臺,如果不在一個領域工作過,根本不知道行業的問題、行業的圈子在哪里,如果不懂傳統的產業,貿然進入這個領域,基本不會創造價值。
現在看到的可以做出模樣的B2B的平臺通常都有一些產業背景。
我曾經去綠城電商參觀過:
綠城電商最早就是綠城地產的采購部門;因為綠城地產有非常強的地產行業選擇產品綠城電商B2B平臺是通過行業內采購能力共享而成為平臺。
成為電商平臺之后,利用金融杠桿可以創造價值,這時平臺上交易量增長可以創造更大的金融價值,這個時候綠城電商可以放棄掉中間差價,做大規模。
所以B2B未來的平臺發展的瓶頸在行業經驗。